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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則楚
  報載,深圳usb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深圳龍華新區管委會與深圳高速公路股份公司、深圳梅觀高速公路公司簽訂了《梅觀高速公路調整收費補償及資產移交協議》。協議明確梅觀(梅林至觀瀾段)高速公路將於今年4月1日零時起取消收費。梅觀高速公路現由深高速公司經營管理,調整收費後是全國首條運營期內通過政府回購方式取消收費的高速公路。
  時下大部分經過一線城市中心的高速公路都是暴利的,而這些高速公路隨著城市建成區的擴大,已經成為市民經常要出行使用的道路,理應作為市政道路回收國有,讓市民免費使用。但往往就是難以實現,除了政府的決心和財力外,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經室內裝潢營方漫天要價,把預期的巨大收益作為回購的條件,迫使政府用財政資金高價回購,損害納稅人的利益。
  這次,深圳市政府順應市民的要求,花27億回購了這條梅觀高速,走出了回購高速的第一步,值得肯定。但其27億的回購高價也實在應該引起註意。報道稱,“按照調整收費方案,梅觀高速公路梅林至觀瀾段餘下20年的經營權,專業評估機構評出未來收益現值為近16億元,加上新建的收費站、新增快速路出入口以及人員安置等等因素,預計整個收購計劃將達到27億元。”如果報道屬實,這二手製冰機個回購價是否合理,的確值得考究。
  梅觀高速總長不過19.2公里,此次回購13.8公里,1995年建成通車,已經運營近20年,按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為25年,頂多還有6年的經營期,憑什麼還要按收費到2027年來計算預期收益?難道僅是因為遵循早年訂下的合SD記憶卡同嗎?據說評估機構實際上還按“餘下20年的經營權”來評估,不是平白無故地將收費期延長到2034年了嗎?還評估出近16億的未來收益現值,豈不是按每年約一個億收益來計?這是基於什麼因素的考慮?
  還有,有關方面提出台北港式飲茶另外11億的“新建的收費站、新增快速路出入口以及人員安置等等因素”,這些應該由繼續收費的公路負責建設和運營償還的,為什麼要由政府在回購時支付?人員安置更是沒有道理。這些回購的評估讓人感到:與其27億回購13.8公里,不如建一條13.8公里的平行路了!
  我們建議,如果回購價被高估,不如等多6年,執行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無償收迴路權!(作者是廣東省政府參事)
  王則楚  (原標題:回購路權若“太貴”不如新建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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