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
  中新網12月15日電 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今日上午8時30分在山東省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審理。被告人倪發科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可,表示服從法院的任何判決。下午14時許,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
  在法庭上,公訴機關提供了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照片、鑒定意見等證據,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先後49次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字畫、玉石、現金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00餘萬元。同時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對摺合人民幣58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其行為構成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被告人倪發科作了最後陳述,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全部予以認可,深刻剖析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動機和原因,表示服從法院的任何判決。陳述結束後,審判長宣佈休庭,將擇期宣判。法警將被告人帶出法庭。
  2013年6月4日,中央紀委消息稱,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9月26日,倪發科人大代表資格被終止,9月30日,中央紀委公告稱,倪發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道德敗壞。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問題已涉嫌犯罪。其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2014年10月27日,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倪發科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東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發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山東省東營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倪發科利用其擔任安徽省六安地區行署專員、六安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同時其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原標題: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案庭審結束 將擇期宣判(圖))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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